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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楊佳霖 - 輔導室 | 2026-03-20 | 點閱數: 31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第 9 條略以,學校與幼兒園之行政人員、普通班教師及其他相關人員,每學年應至少參加 3 小時之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。

二、為瞭解學校行政人員、普通班教師及其他相關人員之研習參訓率,本局將定期於教網公告調查所屬人員特教研習參訓率,請轉知提醒所屬人員儘早參訓。

三、本局普師特教增能平臺,提供豐富特教研習資訊。研習資訊如下:

(一)實體研習: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於本局教育公告發布,並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。

(二)線上研習平臺:

1、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臺。

2、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。

3、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。

4、教育部磨課師平臺。

5、本市愛課網。

四、上述研習時數由平臺系統自動介接傳送至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,可詳閱各平台說明事項,以瞭解研習時數匯入時程。如有疑義可逕自向線上學習平臺反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