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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鳳儀 - 競賽與活動 | 2024-10-23 | 點閱數: 207

旨揭「臺南市 113 學年度本土語『小小網紅遊臺南』競賽實 施計畫」修正處如下:

(一)第陸點、比賽組別及主題修正為臺灣台語、臺灣客語。

(二)第柒點第三項相關規格(一)。

(三)第柒點第四項評分標準。

(四)第玖點獎勵。

(五)附件一、附件三組別名稱修正為臺灣台語、臺灣客語。

 

請有意參賽的同學

114/01/10(五)放學前

將作品及相關表件親自繳交給教學組長

若參賽作品超過本校可送件之上限

則將聘請校內教師擔任評審

擇優送件